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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指組公告】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群園社會福利基金會群園助學金
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群園社會福利基金會群園助學金 補助對象 具中華民國身份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在學優秀清寒學生。(不含30歲以上,研究所,延修,軍警校,推廣教育,空中大學等學生) 申請資格 於修業年限內,操行80分以上(含80分)、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含70分)學生。(大一新生請用高三成績) 申請辦法 1.採學校推薦,再由本機構審查裁量決定。由申請人至群園助學系統填寫申請表、送出資料並檢附申請文件,於申請期限統一由學校郵寄、親送等方式提出。 2.學生自行申請,會依申請人數進行評比排序,就本機構就每年預算提供補助名額,申請者先自行至至群園助學系統填寫申請表、送出資料並檢附申請文件,於申請期限郵寄、親送等方式提出。 申請文件 (一)推薦單位提供:被推薦學生名冊。(本機構提供下載表格) (二)申請學生提供以下資料: 1.群園助學金申請表格: 於群園助學金線上申請系統(https://chionyuan.sino1.com.tw/) 填寫申請表後下載,表格內請詳填學生自傳個人資料、簡介、家庭狀況等。 2.資料蒐集與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本機構提供下載表格) 3.師長推薦函(無範本格式,內容需含推薦原因及學習狀況)。 4.最近學期成績單(操行需80分以上(無則免填)、學業成績需平均70分以上,大一新生請用高三成績) 5.已繳費之註冊繳費單之影本 6.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新式戶口名簿需有詳細記事) 7.全戶財產證明及所得稅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8.學生本人銀行或郵局帳號影本 補助金額 (一)大專院校學生每名貳萬元。 (二)本機構有審核決定權,本機構得視預算,針對補助名額與申請人之急迫需求順序給予補助。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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