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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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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指組公告】111-1財團鴻海教育基金會鴻海科技獎

財團鴻海教育基金會鴻海科技獎

申請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持有護照或身分證)。

(二)就讀國內外大專校院碩士班、博士班且無在企業內任職之研究生。

(三)申請投件項目需以電動車或機器人為主題,於電池、電機、電控、AI、半導體、新世代通訊、低軌衛星、資安、量子計算等領域所做之研究及成果。

(四)需有該就領域之相關學術期刊、會議論文發表、獲獎證明、經驗證明等優異表現證明資料。

(五)提供學術期刊及會議論文之申請者,需為除指導教授以外之第一作者。

(六)曾申請過「鴻海科技獎」者,不可用同一篇論文申請,且請於申請表檢附之前申請投件之論文。

申請時間

111年8月20日至111年9月30日開放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獎助內容

(一)每名新臺幣25萬元研究獎勵金。

(二)由相關領域主管擔任業師,得主可有機會至鴻海實習、協助得主瞭解產業實務。

申請文件

申請人需於期限內,完整填具並依照檢核單所列順序排序,繳交下列文件(下開各項文件申請人請自行保留正本或影本):

(一)申請表。

(二)在學證明正本(需由學校開立在學證明)。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影本。

(四)提交已被接受的學術論文及兩頁以內的研究目的、動機、極重要性說明。

(五)相關經驗及獲獎證明。

(六)履歷。

(七)2封專家學者推薦函。

(八)申請者注意事項及個人資料同意書。

(九)授權同意書。

(十)申請者於碩博士班期間是否曾經或正在接受其他單位獎學金、研究經費或同性質補助說明書(並無排他性)。

(十一)申請者是否擔任有給職之專職、兼職工作、實習(含留職停薪)說明書(並無排他性)。

(十二)報名資料屬實切結書。

(十三)之前申請投件之論文。

註:1-12為必要條件,13為非必要條件。申請人應注意所提供之所有文件均須確保為真,若經本會查證有任一項不實,申請人將喪失資格,不另行通知。

申請資料說明

(一)書面資料:申請人請將申請資料依上述順序合併為單一pdf檔(15MB以下),未依照此格式者或資料顯示不清無法辨識者,將喪失甄選資格,恕不另行通知,申請書面資料請至鴻海科技獎官方網站下載。

(二)影片資料:請拍攝3分鐘(含)以內短片、影片的片頭及片尾需要申請者出現在畫面中,以半身畫面介紹自己的姓名、系所,背景請盡量乾淨,若使用手機拍攝,請將手機打橫。

影片中斷內容請以簡報或動態影片等方式介紹研究內容與成果,介紹時,畫面只需呈現簡報內容,申請者不需要出現在影片中,請將影音檔「上傳至申請者個人雲端空間並於申請表中提供下載連結」,影片保留至112年2月28日結束為止。

(三)送件須知:

1.書面資料及影片檔案名稱,統一命名為「鴻海科技獎_學號_姓名」。

2.申請人需至官網填寫申請資訊並上傳申請檔案。

3.請勿郵寄紙本資料至基金會,收到亦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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