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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指組公告】111-1財團鴻海教育基金會鴻海獎學鯨
財團鴻海教育基金會鴻海獎學鯨 申請資格 (一)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不含五專前三年)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具有學籍,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不包括延修生、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學分班之學生)。 (二)110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75分(含)以上,大一新生以高三上下學期成績為準。 (三)家庭經濟弱勢或特殊狀況(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之一者,並須附上相關證明): 1. 家庭清寒之邊緣戶 2.家庭突遭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或特殊情形致家庭經濟困難者。 3.111 年度各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4.110 年曾接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須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4條及第4-1條之條件)。 (四)鴻海獎學鯨與鴻海科技獎請擇一申請,否則此申請視為無效,恕不另行通知。 獎助金額 (一)新臺幣1萬元至5萬元。 (二)根據申請學生111學年度「註冊單與加退選單」合計繳費之金額,再依據提供獎學金(詳見官網查詢)。 (三)發放時間為上下學期各一次。 申請時間 111年9月1日至111年10月14日中午12點前,逾期不予受理。 檢附文件 申請人需於期限內,完整填具並依照檢核單所列順序排序,繳交下列文件(下開條列文件請申請人須自行保留正本或影本): (一)大專生 1.基本資料 2.111學年度在學證明正本(需為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或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110 學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成績單(含操行成績)。 5.家庭成員列表及申請者或家中成員之患病或身心障礙證明。 6.家中經濟狀況表(非必填) 7.是否接受相關補助 8.自傳 9.111學年度上學期註冊單及加退選單 10.政府低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政府相關證明名文件(10、11擇一提供即可) 11.第三方公正人士(例:社福單位、村里長、師長等)出具之家庭清寒證明推薦。 12.特殊表現相關證明(非必填) 13.獎助學金申請者注意事項及個人資料同意書。 (二)碩、博士生: 1-13項文件同大專生,另須增加下列文件: 14.研究論文主題或預計未來研究計畫。(若尚未決定研究計畫請填未來預計研究主題)。 送件須知 (一)信件主旨與檔案名稱,統一命名為「2022鴻海獎學鯨(大學組)_學號_姓名」或「2022鴻海獎學鯨(碩博組)_學號_姓名」。 (二)請勿郵寄紙本資料至該基金會,收到亦不受理。 (三)寄件後請至線上表單填寫申請資訊,以利該基金會進行複查https://www.surveycake.com/s/Mwa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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