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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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警戒提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3月1日訂定防疫措施及裁罰規定表,請參閱下方附件檔,請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說明:疫情警戒標準第2級期間,指揮中心調整或維持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維持戴口罩規定,除下列少數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唱歌維持須戴口罩。 2、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3月1日至3月31日新增右列運動、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1)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2)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3)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4)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5)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指揮中心將視國內外疫情及實際執行狀況,適時機動調整防疫措施,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請教職員工生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規範,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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