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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兵籍調查線上申報系統, 專供91年次役齡男子使用申報, 請詳閱下列 申報須知 及 填表說明 後,再進行線上申報作業。
一、兵籍調查線上申報時間:自109年10月14日上午10時起至109年11月30日下午5時 止, 未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兵籍調查者, 請逕向戶籍地鄉(鎮、巿、區)公所役政單位連繫。
二、受理對象:凡91年次 出生之役男, 依兵役法第1條、第3條、第32條規定均應接受兵籍調查, 出境國外、在學中或就讀軍、警學校者亦同。
三、於接獲兵籍調查通知書後,戶籍有異動情形者,請依表列辦理申報或修改:
處理方式 | ||
尚未完成兵籍調查 | 於系統開放期間,可使用兵籍調查線上申報系統進行申報及修改。 | |
已完成兵籍調查 資料須修改 |
線上申報系統 完成調查 |
於系統開放期間,可繼續使用兵籍調查線上申報系統進行修改。 |
實地或臨櫃完成調查 | 如需修改,請洽新遷入戶籍地鄉(鎮、巿、區)公所役政單位協助辦理。 |
四、繳交證明文件:
役男如於兵籍調查時已具備有下列情形者, 請以臨櫃、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擇一於 109年12月31日 前繳交證明文件至戶籍地鄉(鎮、巿、區)公所役政單位, 未繳交或證明文件未符規定者, 視同未具備下列役男身分:
目前情形 | 應繳證明文件 |
出境國外就學 (含香港、澳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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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就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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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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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紀錄 | 附起訴書、判決書、在監證明…等相關證明,如在兵籍調查後發生訴訟案件,應隨時檢附證明向戶籍地鄉(鎮、巿、區)公所役政單位申請因案緩徵。 |
五、資料修改:線上登錄成功送出後,即完成申報作業,免再臨櫃辦理;如需修改, 可依系統提供修改密碼(已隨申報完成e-mail寄送), 於系統開放時間內修改後送出。系統下線後需修改者,請持役男身分證、印章至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臨櫃辦理。 電子信箱填報錯誤致無法收到密碼,請電洽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協助修正電子信箱帳號後,再至忘記密碼選項執行相關步驟, 系統即會寄送新密碼至修正後信箱。
六、役男兵籍調查申報資料如故意申報不實者,應負法律責任;申報資料如經查證與事實不符,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將逕依查證結果更正。
七、如有任何疑義, 歡迎於上班時間電洽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
1.身心障礙: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役男徵兵檢查前,役政單位會主動向社政單位比對役男身心障礙資料,若符合 「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規定者,得逕判免役體位,役男毋須參加徵兵檢查;亦可由役男 持效期內身心障礙證明,逕洽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2.重大傷病:役男罹患病症並持有重大傷病證明者,請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所轄分區申請效期6個月以上之「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 若符合「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規定者,得逕判免役體位,請逕洽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3.役男如目前或曾就讀「身心障礙之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學校」,請於健康情形欄點選「其他」後註記,以作為徵兵檢查之參考。
※役男出境宣導
線上申報系統:內政部役政署線上申報系統 (請直接點選進入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