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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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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指組公告】2021癌友家庭大專子女獎助學金
擴大本會對癌友家庭服務層面,協助癌友就學子女專心向學,緩解經濟負擔,以正在治療中、經濟弱勢且資源系統薄弱家庭為優先考量。 獎助對象、獎金、名額 獎助對象為正在進行癌症治療病人之大專院校在學子女,每戶限一名子女申請。每名貳萬元整,共75名。 申請資格 1.父母一方罹癌,且在本會獎助學金審查期間(2021年3-4月)須為正在接受治療中(包含手術、化療、放射線治療、標靶、免疫藥物治療)。 2.就讀日間部大專院校或五專四-五年級或二技/專或七年一貫制4-7年級之25歲以下在學子女,具正式學制且有學籍證明者。(不含空大、空專、進修學院、空中進修學院、補校、夜間部等) 3.109學年度上學期成績總平均達60分以上者。 申請方式 請至本會希望小站索取申請表格,或逕自官網(www.ecancer.org.tw)下載申請表,填寫後,連同下列必備文件掛號郵寄81355高雄市左營區翠峰路22號1樓 癌症希望基金會收,註明「申請獎助學金」。 *必備文件: 1. 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 2. 父或母罹癌診斷證明書影本(限110年1月以後開立),恕不接受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 3. 近三個月內之同住全戶人口戶籍謄本詳盡版影本。(可於各地的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4. 申請人雙親之108年度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影本(兩項皆須檢附,可於任一國税分局、稽徵所申請)。如有110年度的低收或中低收證明者,免附所得與財產清單,若其中一方未有低收或中低收資格,仍須繳納綜合所得與財產清單。 5.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在學證明。 6. 109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影本。 7. 學生自傳:介紹自己與家庭成員、家中經濟狀況、父母罹癌後生活之改變及因應方式(以A4大小紙張,600字以上),親筆或電腦打字皆可,不得由他人代寫。 8.其他特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低收/中低收、弱勢兒少核定公文、身心障礙證明、清寒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核定公文...等) ,無則免附。 收件期間 110年3月1日~3月31日(以郵戳為憑)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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